2011年9月26日 星期一

關於event 事件的 clone()

網路上找到相關的資料
寫得挺棒的耶 ~ 不過我要在try一下

TypeError: Error #1034: 强制转换类型失败:无法将 flash.events::Event 转换为 MyEvent。
同样这也是一个运行错误,我们来看看是一段什么样的代码导致他报错的
大家也先找找他的错在哪

首先先看一下这个MyEvent类

package
{
import flash.events.Event;
public class MyEvent extends Event
{
public static const MY:String = "my";

public function MyEvent(type:String, bubbles:Boolean=false, cancelable:Boolean=false)
{
super(type, bubbles, cancelable);
}

}
}

然后侦听这个事件,在得到它后转发到spr对象中

addEventListener(MyEvent.MY,myHandle);
private function myHandle(e:MyEvent):void{
spr.dispatchEvent(e);
}
再就是,spr对象中侦听了这个事件

spr.addEventListener(MyEvent.MY,myHandle);
private function myHandle(e:MyEvent):void{
trace(e);
}
最后在这个侦听的地方就报错了。

在殿堂之路中,继承Event自定义事件举例中讲过这种问题的解决办法,但没有讲的很详细
很多新手在看高手的代码,都会看到自定义事件中都会重构clone这个方法,但是自己尝试后发现,不重构clone也不会出现什么问题,以至于有些人在写项目赶时间时,也不太喜欢100%模仿高手的写法,就会把重构clone这个看似很小,其实隐藏了秘密的东西给忽略掉。
在殿堂之路中有句原话:

以下摘抄《殿堂之路》第300页原话
其中clone()方法最为重要,使用clone()方法可以返回当前事件对象的一个拷贝。这个clone()方法一般不需要我们手工调用,当我们将一个事件对象重复发送时,EventDispatcher类会自动调用clone()方法,产生这个事件的拷贝。
而上面的代码中就是在将MyEvent事件重复发送,好理解的说就是转发MyEvent事件,如果没有重构MyEvent事件,那么EventDispatcher在重复发送时,调用的clone是Event的clone方法,那么clone出来的事件自然就是Event类,而不是MyEvent,所以你在侦听时使用e:MyEvent类型接收时,自然就会报错无法将Event类转换成MyEvent类。
总结2:看书要仔细,看高手的代码一定要学习透彻,而不是拿来主义,或者是模仿主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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